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协警工作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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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定向派遣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协警工作。

  一、招聘职位
  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15名,男女不限;劳务派遣协警15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书记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岗位必需的速录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专业者优先聘用。
  (二)报名协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残疾、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体貌端正,双眼矫正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其它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伏波东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物业公司办公室(104室)。
  4.网上报名网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36742133@qq.com,邮件名称注明“公开招聘+姓名”。(注:相关证件、证书、照片电子版应采用彩色图片格式以附件形式提交)。
  5.报名材料:
  (1)《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核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现场报名人员,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网上报名人员考试前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2为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考试时,请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提前入场。
  1.笔试
  书记员岗位、协警岗位需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分数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技能测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可参加技能测试,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技能测试。
  (1)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通过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纠错考试,了解考生是否具备书记员最基本的业务技能。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协警岗位技能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形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结束后,书记员岗位根据上机考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书记员岗位上机考试合格分数线、上机考试分数以及协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3)笔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选
  书记员岗位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上机考试成绩和招考名额,在上机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2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协警岗位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和招考名额,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2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了解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分数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4.综合成绩
  (1)书记员岗位综合成绩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同等条件下,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技能测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人选。
  (2)协警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另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重新体检,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并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行聘用的同等岗位人员执行,工资34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289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五、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保密管理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严禁泄露任何工作秘密。
  2.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其他事宜由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898)23880271。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898)2388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