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法院委托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至澄迈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数共3名:
1. 书记员2名(男性);
2. 12368热线接话员1名(女性)。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40岁;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键盘打字不低于一分钟50字,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薪资待遇及试用期
(一)书记员岗位薪资待遇:实发工资35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承缴部分);
(二)试用期:10个工作日。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与创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2021年5月15日下午15:00。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注明《澄迈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并将报名表和个人彩色近照、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投递发至邮箱hncx65985371@126.com。(邮件注明“澄迈县人民法院法院 +报考岗位+姓名”,例如:澄迈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张三)。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澄迈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需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2寸jdp格式,20KB以下);
⑤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现有聘用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
(4)所有应聘岗位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资格。
(四)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美兰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键盘打字速度测试方式。
1、第一轮面试:根据筛选出的考生情况,按照1:3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入围。
2、第二轮面试:入围考生准备个人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安排在招聘点所在城市,指定一所县级(或二甲)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应聘人员负责;体检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2.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院选择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有异议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取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与创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与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应聘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阶段活动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与创业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三)咨询电话:0898—65985371。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