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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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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09:05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015年,在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人数继续增加、各行业提高就业门槛、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在学院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全院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继续保持良好态势。迎接海南省就业局组织的“2014-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被评为2014-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就业单位”,自2008年至今,我院已连续8年蝉联“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就业单位”。

一、 基本情况

1、毕业生规模和就业率

2015年,我院共有毕业学生1228名,男生760人,女生468人。男女比例为1.62:1;其中公安司法系475人,应用法律系372人,法务技术系276人,信息技术系105人。

截止2015年12月23日,总就业人数为1053人,业内就业人数为743人,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85.74%,业内就业率为70.56%。其中男生就业人数635人,就业率为83.55%;女生就业人数为418人,就业率为89.32%。


2、毕业生生源结构

性别分布 我院2015届毕业生男生760人,女生468人。男女比例为1.62:1。其中公安司法系男生350名,女生125名,男女比例为2.8:1;应用法律系男生219名,女生153名,男女比例为1.43:1;法务技术系男生102名,女生174名,男女比例为1:1.7;信息技术系男生89名,女生16名,男女比例为5.56:1。


生源地分布 学院2015届毕业生中,海南省生源毕业生651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3.01%,外省生源毕业生577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6.99%。省内外生源比例为1.12:1。其中省外生源较多的省份分别为广东134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0.91%;浙江9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8.06%;福建37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01%;广西36人,占毕业生总数2.93%;安徽3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44%。


3、毕业生总体就业流向

截至2015年12月23日,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1053人,占毕业生人数的85.74%。其中,1034人落实工作,7人升学,应征义务兵12人,自主创业8人。在未落实去向的175人中,因参加自学考试及论文答辩、驾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等各类考试或家里已联系好单位待通知上岗等原因暂不就业。

系 部

毕业去向

签约

就业

劳动

合同

灵活

就业

地方

基层

升学

入伍

自主

创业

暂不

就业

公安司法系

260

12

108

1

2

9

1

82

应用法律系

267

7

12

4

1

2

2

77

法务技术系

256

2

5

0

1

0

0

12

信息技术系

88

1

1

2

3

1

5

4

合计

871

22

126

7

7

12

8

175

4、各专业就业率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各专业就业率具体情况如表所示:

系 部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就业总人数

就业率

公安司法系

司法警务

119

99

83.19%

交通管理

63

45

71.42%

治安管理

190

155

81.57%

刑事执行

71

66

92.95%

司法鉴定技术

32

28

87.50%

小计


475

393

82.73%

应用法律系

法律事务(中小企业)

55

49

89.09%

法律事务(人民调解)

87

73

83.90%

法律事务(基层服务)

123

75

60.97%

行政执行

107

98

91.58%

小计


372

295

79.30%

法务技术系

法律文秘(法律文书与档案管理)

98

86

87.75%

书记官

87

87

100.00%

司法会计

91

91

100.00%

小计


276

264

95.65%

信息技术系

信息安全技术

29

29

100.00%

计算机通信

33

32

96.96%

安全防范技术

43

40

93.02%

小计


105

101

96.19%

合计


1228

1053

85.74%

 

 

二、毕业生就业状况相关分析

1、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情况

学院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抓好就业市场的培育与运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2015年6月13日与海南省就业局联合举办201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共有83家单位入场招聘,提供了2112个岗位。其中涉法岗位122个。2015年4-7月陆续举办多场专场招聘会,共有211家单位提供了2631个就业岗位,岗位信息供需比(毕业生总数/岗位需求量)约为1:3.86,岗位供应总量充足。

2、毕业生签约情况

单位性质流向 从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中分析,流向最多的就业单位类型依次是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分别为415人、457人、91人,占总就业人数的33.79%、37.21%和7.41%。


就业地域流向  毕业生就业地域主要集中在海南省、广东省和浙江省三个省份。分别为765人、80人和5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72.65%、7.60%和5.60%。毕业后留在省内就业的主要原因是海南省招收的公安类公务员、事业编制条件较为宽松,不少学生因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制招录考试或需继续完成自学考试科目、驾照科目考试等考试而选择留在海南就业。广东和浙江就业机会多,该两省籍学生大多选择回原籍就业。

3、毕业生升学情况

学院2015届毕业生有7人升学读本,总体升学率为0.07%,比2014年6人增加了0.01个百分点。

4、基层就业情况

2015年,有231名学生积极报名参加“中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经考试有7人被录用。2015年全院共有975名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占毕业生总数的79.39%。

 5、从事法律工作岗位就业流向

 毕业生就业地域主要集中在海南省、广东省、浙江省三省。其中在省内从事法律工作岗位就业人数为391人、在广东省从事法律工作岗位人数为32人、在浙江省从事法律工作岗位人数23人,分别占在各省就业人数的54.61%、29.90%、27.38%。

 6、本省生源从事法律工作岗位区域流向

本省生源共有651人,564人落实就业单位,在省内就业人数为525人。占本省生源就业总人数的80.65%。

本省生源在省内从事法律工作岗位情况一览表

市县

就业人数

从事法律工作岗位人数

所占比例

海口市

303

166

54.79%

三亚市

55

26

47.27%

万宁市

8

5

62.50%

琼海市

24

23

95.83%

文昌市

9

4

44.44%

儋州市

21

7

33.33%

东方市

18

11

61.11%

五指山市

4

2

50.00%

定安县

1

0

0%

乐东县

16

5

31.25%

澄迈县

13

7

53.85%

屯昌县

4

3

75.00%

临高县

7

3

42.86%

白沙县

10

7

70.00%

保亭县

8

3

37.50%

陵水县

20

11

55.00%

琼中县

4

0

0%

昌江县

0

0

0%

合计

525

283

53.90%



三、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举措

1、切实加强领导,实施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切实把就业工作作为办学的先导和生命线,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认识,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抓好就业市场的培育与运作,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2、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学院不断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了一系列就业工作制度。制定实施了《招生就业办工作职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制度》、《毕业生就业跟踪制度》、《毕业生就业帮扶制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图》、《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专业预警与专业退出机制管理办法》、《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促进了就业工作的规范化,保证了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3、构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学院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内就业政策,把学生就业创业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始终,实行全学程就业指导。从学生入学教育开始引导,以警务化管理为载体,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融入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人才成长规律,全面规划职业人生;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总课时不低于36学时;同时依托于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宣传和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初步形成了创业指导教师、创业课程、创业赛事平台和创业实践为一体的创业教育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并通过举办和参加院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和技能培训,夯实学生的就业基础,提高学生创业就业能力;通过建立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实习与就业无缝对接;从入学到毕业就业,就业指导贯穿学生整个职业教育过程。学院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网、手机版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通过举办政策报告、就业讲座、优秀毕业生分享报告会、创业成功校友宣讲会、公务员面试辅导讲座、公务员模拟考试结构化面试比赛、毕业生求职简历写作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让每一个毕业生知晓国家和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有计划地把就业指导贯穿到学生在校的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4、重点帮扶,做好贫困生就业工作

为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学院继续加大对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资助帮扶力度,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针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心理素质差的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等方式给予热情帮助和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就业。2015年为65名贫困毕业生办理了每人1500元的求职补贴,共计9.75万元。2015年5月,学院专门邀请海南电视台“杨杨找工作”栏目为我院贫困毕业生开展了就业援助活动。

 5、实习与就业紧密衔接,依托行业拓展就业渠道

 学院把吸纳学生就业作为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学院共建有海口市中级法院、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海市特警队等省内实习就业基地72个,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广东中山市法院、深圳市中兴电子通讯有限公司等省外实习就业基地5个。根据当前就业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学院特别加强就业工作的外联工作,依托行业支持拓展就业渠道。第一,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厅、司法厅、公务员局等党政管理部门的联系,确保信息对称,渠道畅通;第二,加强与省人社厅、就业局的联系,争取更大的支持;第三,加强与基层就业部门的联系,如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联系,争取更多优质就业岗位。2015年6月,我院举办201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共有83家单位参会,为我院2015届毕业生提供了2112个就业岗位。我院314名毕业生现场提交应聘简历,其中143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当场达成了就业意向。2015年,海口市琼山区、美兰区、秀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我院毕业生提供900个协管工作岗位;陵水县公安局面向我院招聘100名协警,75名毕业生顺利通过招聘考试;三亚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面向我院招聘65名协警;海南省看守所面向我院招聘12名女协警;海南省第一检察院接纳我院20名毕业生就业等等。省内外行业实务部门积极面向我院开展招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院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反映了我院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就业市场,人才培养质量已经得到了社会上和行业内的充分认可。

 6、以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创业教育提升就业质量

 在人才培养工作中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科研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以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在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改革创新。我院与海南师范大学“3+2”分段联合培养项目(书记官“3+2”专业、法律事务“3+2”专业)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我院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和学院自身特点,在充分考虑学生意愿需求的情况下,以职业核心能力课程、行业专业课程为基础,通过增强专业实践教学,分别突出不同的职业能力。落实同门进多门出的要求,按照学生发展意愿做好特色班组建等工作(素质工程班、公务员考试班、司法考试班),积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自学考试,更好地准备公务员和司法考试,通过校企合作机构订单就业和合作就业,鼓励自主就业和自主创业,在不断提高业内就业率基础上实现学生宽口径就业。三是学分制改革全面启动,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制定出台了《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依据学分制改革的要求全面修订了全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方面促进了学生个性发展及多元智能的开发,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升了学院的素质教育质量;另一方面为我院试行弹性学制提供了可能性,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四是人才培养方式和教学方法更加贴近行业岗位需求。我院积极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根据行业就业岗位需求,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与海南警校合作对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两个国管专业的学生系统强化了警务技能培训,更加符合岗位的技能要求;2015年10月,学院安排26名师生赴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开展交流学习项目,通过参加海外同类专业培训与交流学习,拓展师生视野,改革教学方法,启发创新思维,增强创造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发展,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位不断提升。根据我院2015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显示,65%的调查对象满意自己目前所签约的工作,比2014届毕业生的就业现状满意度的63%高出2个百分点。此外,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工作的总体满意度为88.63%,比2014届毕业生的评价略高,对学院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工作的总体满意度为91%,比2014届毕业生的评价高出3%。就业工作的稳步发展得到了海南省委政法委、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高度肯定。2007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四、就业工作对教育教学的反馈

 1、构建以就业需求为导向的教学内容 
职业教育直接为就业服务,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从各专业情况看,虽然专业的性质有所不同,在就业的领域、方向会有一定的差别,但目前各单位在选择毕业生不再局限于专业,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的整体素质,注重学生所在学校的整体影响。因此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应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从学生就业和未来工作需求出发,遵循“必需、够用”的原则对文化课、专业课及实训课进行筛选与整合,构建以就业需求为导向的教学内容。

2、强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学院应进一步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帮助学生积极、热情、有效地参与到自身职业生涯规划中去。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形成比较完美的就业指导体系。对于大一学生应开展职业启蒙教育,着重就业形势的认知及职业生涯的认识和规划。对于大二学生应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特长和技能,让他们了解所学专业的专业前景和就业形势,让他们对涉及就业方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还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有针对性地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就业技能。对于大三毕业生则应侧重就业形势、政策、方针的宣传和择业技巧的指导,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就业竞争力,积极引导毕业生摆脱初入职场的盲目心态,更合理地选择工作岗位。

 3、继续依托政法行业,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我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培养,更加注重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学生入学教育开始引导,以警务化管理为载体,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融入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通过警务化管理培养的学生“工作上手快、讲文明、守纪律、能吃苦、听指挥”的优良作风。学院必须坚持以生为本,密切联系社会发展实际,进行合理的定位和有特色地办学,满足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不仅要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还要养成其良好的言行素养。灵活设置专业,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打造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从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学院要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探索多样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将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专业实践教学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推荐就业指导教师参加各类就业创业指导师培训,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建立起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同时依托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和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通过举办和参加院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和技能培训,夯实学生的就业基础,提高学生创业就业能力;通过建立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实习与就业无缝对接;从入学到毕业就业,将就业创业指导贯穿于学生整个职业教育过程。

 五、发展趋势和展望

 1、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的文件精神,提升我院办学能力,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促进我校专业教育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海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建立健全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专门制定和发布了《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专业预警和专业退出管理制度》。学院将对社会认同度不高、社会需求量明显下降、师资队伍薄弱、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毕业率低、招生情况较差、毕业生就业率较低且在同类院校中布点较多的部分专业列入预警专业名单,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预警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市场为导向,根据社会及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优化专业结构,促进我院专业建设更加符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大力加强学校的推介工作,提高我校在全省乃至华南片政法行业的社会知名度

 由学校招生就业办牵头,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到到省内各市县行业涉法部门推介我校的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反馈信息,以利于不断改进我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就业工作效率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形成工作合力。

 3、进一步加强全程化的就业指导

 虽然全程化的就业指导体院在我校已经初步建立,但目前的就业指导还主要是针对毕业生进行。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体院,不断补充新的、更全面、更有效的就业指导方式,有计划地把就业指导贯穿到学生在校的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针对不同学生具体情况,尤其是对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有重点地开展个性化指导的力度,更好地实现就业指导的“点面结合”。

4、加大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力度

 在影响毕业生择业的诸多因素中,工作单位性质与地域往往是十分重要的。我院学生以海南、广东、浙江生源为主,但在求职择业时也主要是面向海南海口、三亚,广东广州、深圳,浙江杭州等城市。随着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进展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区域性战略性调整,按照国家有关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文件精神,要加大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地区、基层岗位就业的力度。

 5、做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跟踪调研、服务工作,建立长效的合作关系

 加大投入,有计划地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加强与毕业生的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更广泛地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搭建学院与用人单位的两大平台,把就业工作不断深入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就业与学院招生、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

学院要通过更加深入的专业供需前瞻分析、就业率分析、毕业生质量调查等工作为今后就业工作与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奠定更好的基础,进一步加强与学院教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建议学院进一步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力度,突出品牌专业,切实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7、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

 随着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如何加强指导,使毕业生顺利地走向就业市场,挑选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重要问题,为此,我们要以突出指导,强化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职能,努力加强调研工作,发挥潜力为毕业生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不断增强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以更快、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从而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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