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着力促进就业创业”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报告强调“今年高校毕业生820多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促进多渠道就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此外,人社部也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据了解,2018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820万,较2017年增加25万人,自2011年以来,全国毕业生人数按照2%-5%的同比增长率逐年增长。面对大量即将涌入社会的求职大军,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所以,很多省市都出台了优惠政策、措施等,强力吸引优秀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 北京市
本月北京启动了“2018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活动期间将举办86场就业招聘会,主要面向2018年北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届时将有400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4万余个。
▲ 浙江省
浙江去年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纳入劳务费列支,以及推荐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 海南省
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出台了《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了为劳动者提供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按每个法人6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同时,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 大连市
大连发布“立业大连·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总体安排,该计划包括六个方面31项工作任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有位、创业有门”提供良好服务。
如,组织开展春、夏、秋三季大型招聘洽谈会和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就业服务月活动;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开展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招募毕业生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教育、农业科技、基层社会管理等岗位从事辅助性工作,开展实践锻炼。
高校2018年度应届毕业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成都市
成都去年抛出的“蓉漂”计划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按照这一政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以及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还为“蓉漂”安居问题提出了人才公寓、产业新城配套租赁住房和用人单位自建倒班房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的解决方案。为方便外地来蓉应聘的应届毕业生,该市还设置了20余个7天以内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
▲ 武汉市
日前,武汉市正式公布了涵盖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高效服务等领域的9项政策措施,支持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确保实现“5年留住100万大学生”目标。
比如:
解决收入问题,制定了毕业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专科4万元、本科5万元、硕士6万元、博士8万元,远高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
解决住房问题,大学生可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安居房、租到租赁房;
解决落户问题,设置“零门槛”,只要凭毕业证就可以落户,大专生、本科生40岁以下,硕士生、博士生不受年龄限制。
▲ 长沙市
长沙则对到当地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 南京市
为外地高校毕业生提供了面试补贴。
按照规定,符合相应条件,来南京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对首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等。
▲ 郑州市
推出了“智汇郑州”人才新政。
按照相关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毕业、在郑州市域内落户、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并符合“智汇郑州”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均可申请生活补贴。
其中,新引进落户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3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