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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本级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社保补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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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11:25

什么是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是指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取不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且无法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视为灵活就业。

申请程序

第一步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二步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窗口咨询并领取《就业登记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再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半年以上常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到省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参保登记,核定养老缴费基数,再到省地税征稽局按月或季度全额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

第四步

申请人持《就业登记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以及社保缴费凭证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柜台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认定并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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