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报到证作用说明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认定毕业生干部身份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入户、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二、 省外院校毕业生回琼就业报到手续规程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手续
要求提供材料: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本
(二)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入户、人事档案托管手续
1、就业单位为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省级企业单位(省工商部门注册单位):
要求提供材料:⑴、毕业证原件
⑵、报到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4)、就业单位接收意见:A、国企要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有上级单位的要加盖其公章同意B、事业单位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C、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接收证明、空岗卡、考录部门录用通知书D、私营企业须提供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原件(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办理)、三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2、就业单位为市县级企业单位(市县工商部门注册单位)
要求提供材料:⑴、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就业单位接受意见及所在市县的人社局(就业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接收函原件三、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改派手续规程
要求提供材料: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原单位同意改派函(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省略)
4、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改派证明
5、新用人单位接收意见:A、国企要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有上级单位的要加盖其公章同意B、事业单位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原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C、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接收证明、空岗卡、考录部门录用通知书D、私营企业须提供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原件(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办理)、三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注:①从毕业之日起,二年内户口档案保存在学校的可申请就业改派。超过二年时间的,应直接回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才调动手续。
②省内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在海南的,按照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入户、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办理。
四、省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介绍信)遗失补办规程
要求提供材料:1、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
2、遗失声明(在省级刊物刊登)
3、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从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的省内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补办报到证(介绍信)。超过一年时间的,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遗失证明后,加盖省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五、毕业生档案迁转手续规程
要求提供材料: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调档函原件(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调档证明或函)
3、不是毕业生本人亲自领的,需再提供委托书(本人手写,签字并加按手印)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名称: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 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琼苑宾馆斜对面)
联系电话:0898-65351699、65341724
邮政编码:570203
网 址:www.hnbys.net (毕业生档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