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7月31日表决通过,决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22项行政审批事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停止实施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等22项行政审批事项。
记者注意到,停止行政审批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非政府投资工业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新建和技改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实行备案管理。下一步将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模式进行管理,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领域。停止“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将进一步放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的准入门槛,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促进投资创业。
此次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涉及发改、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文化广电、科技、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为了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推动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要求,省人民政府对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实践证明不宜停止实施的,恢复实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南海网